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七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质量奖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要求,经广泛动员、自愿申报、组织初核,拟推荐新疆路桥南疆工程建设有限公司、疏勒山水水泥有限公司等10家企业(组织)申报第七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质量奖,具体名单见附件。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质量奖管理办法》(新政办发〔2023〕8号)规定申报组织应“积极履行社会责任,近3年内无重大质量、安全、环保等事故,无相关违法、违规、违纪和失信记录”。按照申报要求,现将喀什地区拟推荐申报第七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质量奖企业(组织)名单予以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从2025年6月12日至2025年6月18日)。如对拟推荐申报企业(组织)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方式向喀什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反映。反映问题必须客观真实、具体详细,应加盖公章或署名并有可联系的方式,以便进一步核实。
联系人:杨慧玲
联系电话:0998-2524592(传真)、2568016
联系地址:喀什市克孜都维路416号(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附件:喀什地区拟推荐申报第七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质量奖企业(组织)名单
喀什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6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