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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4-2025年新疆水泥企业置换错峰生产时间的公告(第二批)
政策来源: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发布时间:2025-0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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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 生态环境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水泥常态化错峰生产的通知》(工信部联原〔2020201号)精神,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生态环境厅和兵团工业和信息化局、生态环境局联合印发了《关于下达20242025年水泥错峰生产计划的通知》(新工信建材〔20247号)。

按照通知要求,布尔津天山水泥有限责任公司申请将富蕴天山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备案产能3000/天)202591日至920日生产时间置换给布尔津天山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备案产能2500/天)2025611日至630日开窑20天。库车红狮水泥有限公司申请将拜城金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备案产能2500/天)2025年全年开窑生产时间置换给库车红狮水泥有限公司(备案产能5000/天)2025530日至531日、71日至731日开窑生产33天。经企业申报、地(州、市)初审、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和生态环境厅复审,现将第二批置换错峰生产时间的水泥熟料生产企业名单予以公告,欢迎社会公众进行监督。

监督电话:0991-2801476    邮箱:jchyglc@xjeic.gov.cn

附件2024-2025年置换错峰生产时间水泥熟料生产企业名单(第二批)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55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