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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4年度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重点生态保护修复治理资金)绩效自评情况的公告
政策来源: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自然资源厅
发布时间:2025-0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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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2024年度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财监〔20251号)要求,现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重点生态保护修复治理资金转移支付2024年度绩效自评报告(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予以公告。

附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重点生态保护修复治理资金转移支付2024年度绩效自评报告

自治区自然资源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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