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完善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登记管理的通知》(自然资规〔2023〕4号)有关要求,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哈密市大南湖南岩金普查等勘查许可证、采矿许可证在有效期届满前,矿权人未按规定申请办理延续登记手续,勘查许可证、采矿许可证拟予以注销,现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3月28日至5月13日(30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反馈至xjzrzytkqc@163.com,并提供有效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附件:拟予以注销的勘查许可证、采矿许可证清单(2025年第三批)
自治区自然资源厅
2025年3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