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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资金保障力度 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政策来源:自治区财政厅
发布时间:2025-0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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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推进乡村振兴的决策部署,近日,市财政局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4256万元,聚焦三个着力,支持各县(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加快推进乡村全面振兴。

着力资金总量总体稳定。坚决扛稳政治责任,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积极争取中央财政衔接资金14256万元,拟安排市本级财政衔接资金560万元,保持资金总量总体稳定,为我市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提供了坚实保障。

着力加强资金管理。为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积极创新管理方式,构建起四个一工作机制。即:完善一个办法,制定印发衔接资金管理办法,做到管理有遵循;建立一套分析,按旬、按月对全市各县(区)衔接资金项目进展、资金支付进行多维度统计分析,形成预算执行进度旬报、月报,为各级领导提供参考,做到决策有依据;落实一个机制,安排专人通过信息化手段对衔接资金使用管理全过程进行动态监控,做到防范化解资金风险。创建一个制度,坚持横向协同和上下联动相结合,会同相关行业部门加强对区(县)项目实施和资金支付开展定期跟踪调度,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督促区(县)整改,提升资金使用规范性

着力提升资金成效。严格遵循国家和自治区衔接资金管理办法和指导意见,强化项目评审,不断优化资金支持方向,持续加强产业帮扶,衔接资金用于产业发展的比例保持总体稳定。优先支持联农带农富农产业发展,积极引导各县(区)做大做强粮棉果畜优势产业,补上技术、设施、营销等短板,促进全产业链、产业集群发展,进一步推动产业提档升级、提质增效,让农民群众更多分享产业增值收益,不断增强脱贫县和脱贫群众内生发展动力。